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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!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務必4月底完成申報
2024.04.08 (一) 發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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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後的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,新開徵氯乙烯等3種有害污染物空污費、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等;環保局提醒,113年開始進行申報皆適用新費率,如有衍生應補繳費用,務必於4月申報時一併繳納,以免受罰。

 

為提高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,環境部修正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」,針對甲苯、二甲苯等有害空污費率加徵2至3倍且新增高排放量費率級距,環保局已陸續向本市受影響約89家工廠說明。另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及粒狀污染物亦新增大戶級距, 轄內有三家達最高費率標準,主要以電力業為主,環保局亦已一一輔導業者進行減量

 

市長黃偉哲建議,妥善分配全年的產能或改採污染排放量低的原料、增加污染物收集,都有助達到減排效果,空污季節所繳交的空污費最高能達70%減量係數優惠,減少荷包支出,也提升大台南空氣品質。

 

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,為進一步鼓勵工廠有更積極的防制作為,除拉大費率差距外,針對有意願增設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者,亦可依據減免辦法提出申請。

 

環保局補充說明,本季空污費4月開始申報,前季申報錯誤衍生的應補繳金額,可與本季申報金額合併繳納,如逾期30日仍未申報或繳納者,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規定,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      

承辦單位: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承辦科長  楊朝全     06-2686751-1250

 承辦人員  呂靜瑋     06-2686751-12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