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查活性碳空污防制追討不當利得 呼籲工廠強化自主管理
2023.11.01 (三) 發佈
不少工廠均會使用活性碳,減少製程中揮發性有機物(VOCs)產生,倘未落實操作如未定期更換、添加量不足,反會造成污染增量,對空氣品質造成影響。臺南市環保局持續加強查核,更引進管道連續監測系統,期能掌握工廠防制設備落實度,提高工作效能。
活性碳是工廠進行揮發性污染物處理常見的防制設備,主要原因為操作技術低、無二次污染問題,相較於熱處理技術防制費用高、洗滌技術操作技術高及二次污染處理問題,活性碳使用占比遠高於其他防制技術。不過環保局透過現場查核發現,部分業者未落實活性碳操作,包括使用劣質活性碳、未定期更換活性碳、未添加足夠活性碳量等,污染量不減反增,甚至衍生民眾陳情及空氣品質不良問題。
本市使用活性碳家數為121家,主要為塑膠製造業佔27%為最多,其次為染料、塗料製造業佔11%,其他包括橡膠製品製造業、化學製品製造業等;112年截至9月為止,環保局查核25家,發現其中3家未定期更換活性碳,追討不當利得753萬元,另環保局更導入Mini-CEMS管道連續監測系統、排放管道濃度檢測,讓檢測量能更加提升。
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,已於工業區、畜牧場、交通要道建置1400顆微感器全天候監控空氣品質,進入秋冬空品不良季節,裁罰金額相對加重,呼籲業者勿有投機取巧心態,平時就要落實空污防制操作,本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,如經稽查發現不符者,將處以10萬元以上至2千萬元以下罰鍰。
承辦單位:空氣及噪音管理科
承辦科長:楊朝全 電話:06-2686751#1250
承辦人員:呂政霖 電話:06-2686751#12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