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性碳因操作技術及防制成本低,成為工廠降低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濃度最常見設備,但不當操作反讓VOCs濃度未有效減少,去年就有工廠遭處600萬罰鍰。為減少民眾陳情及衍生空品不良問題,環保局透過深度查核、儀器檢測檢視活性碳效能,呼籲工廠落實空污防制操作避免挨罰。
近年來民眾環保意識抬頭,關注重點除了是否有異味排放,也在乎空污排放是否為有害污染物。環保署亦於110年2月26日發布「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」,針對22項有害物種明訂管制標準。
環保局表示,包括活性碳、水洗、熱處理技術等,都是工廠為降低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濃度設備之一,相較於熱處理技術防制費用高、洗滌技術操作技術高及二次污染處理問題,活性碳使用占比遠高於其他防制技術,據統計,本市使用活性碳家數為121家,最大宗為塑膠製造業佔27%,其次為染料、塗料製造業佔11%。
去年環保局針對表面塗裝業透過管道檢測檢視排放符合度,執行12家當中有1家因未落實操作而使用活性碳濾網,造成濃度超標被罰600萬元;另發現1家油墨製造業未定期更換活性碳,依法裁罰及追討不當利得共54萬元。
環保局表示,業者如使用劣質活性碳、未定期更換活性碳、未添加足夠活性碳量等,都可能造成污染增量,未來將增加Mini-CEMS管道連續監測系統、FID火焰電離檢測器進行監檢測,以確認工廠防制效能是否足夠。
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,目前已於轄內工業區、畜牧場、交通要道建置1400顆微感器,全天候監控空氣品質,呼籲業者勿有投機取巧心態,平時就要落實空污防制操作,本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,如經稽查發現不符者,將處以10萬元以上至2千萬元以下罰鍰。
承辦單位:空氣及噪音管理科
承辦科長:楊朝全 電話:06-2686751#1250
承辦人員:呂政霖 電話:06-2686751#1257